
《美國救不了馬仔黎》
楊倩文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行合夥人
去年12月,香港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一項「共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明確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密切管理並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筆者見到,黎智英多次公開地丶囂張地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公開宣示他在為美國利益而戰,是其馬仔,求他們對中央和香港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這些都有充分的人證物證。而其同案八名被告已全部認罪,其中五人更以污點證人身分指證黎智英,進一步證實了對黎智英犯罪行為。
筆者認為,黎智英的行為絕非新聞自由,他在為美國利益而戰去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他是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媒體平台,配合外部,如美國等反中勢力去顛覆特區政權、破壞社會穩定。不久前,Musk公開暴露了美國所有媒體都受政府操控,美國也大量收買外國的報社及獨立記者,以之為他們的利益服務,根本沒有所謂的新聞自由。
筆者看到,香港法庭在2,220項證物、8萬頁文件、各方書面陳詞,以及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52日的基礎上,最終作出的裁決。長達855頁的裁決理由書展現了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的專業態度,不受任何干涉,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判決清楚顯示法庭認同被告所犯的罪行極其嚴重。
昨天(2月9日),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在香港高等法院西九龍法庭判決,黎智英入囚20年,大快人心!
筆者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其依法懲治危害國安的犯罪行為十分正確。筆者認為,香港司法機構對黎智英之罪行作出了公正判刑,也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團伙主腦,他親自公開宣稱他和他的團伙均是在為美國的利益而戰鬥,其罪深重,而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歛,在保釋和還押期間仍繼續從事犯罪活動。
筆者看到,黎智英操控輿論工具去縱暴煽暴、鼓吹「攬炒」「私了」,配合美英勢力策動港版顏色革命,把香港特區推到動蕩不安的危險境地。現在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處黎智英,維護了國家安全及繁榮穩定,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支持。
在黎智英案受審過程中,美英等國家的一些反中政客踐踏國際關系規則,自身國家在國家安全方面設置嚴刑峻法,卻刻意不理黎智英案之確鑿罪證,只因為他們的馬仔被法律制裁了便公然為其撐腰丶為其開脫罪行,暴露了他們不講法治丶只講立場之本性。香港司法機構無畏干擾及恫嚇,對黎智英案進行公平審訊、依法判刑,堅決捍衛法治精神及司法公義。筆者對此高度贊賞!美國救不了其馬仔黎智英!那些以為可依靠美國的人難道還可不以他為鋻丶不放棄幻想嗎?
筆者認為,一國兩制在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護航下,香港特區治理效能不斷提升、經濟民生持續改善,經濟金融各方面的國際指標不斷提升,處於前列,國際社會認可更加廣泛,由治及興可期。
P. S. 各位親愛的讀者,由2026年2月17號至3月3號是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的農曆新年假期,其後會繼續發表文章,敬請留意。謝謝大家!
楊倩文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行合夥人 李傑和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