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獨者的兩國條例修正案》
李文達 社工 梁秀敏 香港中大社會學學生
有一則大家未必留意到的新聞:台灣執政的民進黨立委林宜瑾1月2日提案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擬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原文第一條中「國家統一前」的文字,獲得逾20名同黨委連署。
筆者認為,這是典型的狂妄試探,是「務虛台獨、嘴炮政治」,即企圖利用兩岸議題作為內部動員爭取選票,嚴重撕裂台灣社會。
1月3日,林宜瑾在臉書高調寫道:「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不是句口號,兩岸分屬兩國這個概念本身,就是國際級的基本常識。」她譴責在野國民黨和民眾黨「幻中必跪」、「逢國安必反」,恐形構想台灣缺反侵略的虛假規則,使其符合民主意願。筆者認爲,這是台獨人士常說的濫東西,沒有意義。
看著這項似曾相識的提案,台灣在野黨均樂見其提案,指林宜瑾等立委務必要堅持到底,最好把依此法成立的大陸委員會一併撤了,併入外交部;甚至願意助其一臂之力,直接將提案逕付二讀,連朝野協商一個月全免了。
然而,林宜瑾在1月5日卻悄悄撤案了。面對在野黨和網絡群嘲她和連署立委「沒出息」,神隱的她透過臉書辯稱:「沒有成案,何來撤案。」她強調,目前「仍有同仁欲連署」,且兩岸條例修法牽涉範圍廣泛,既然條文須隨處調整,既然要修,就要完整,尚需時間;
筆者認為,任何熟悉立法院議事規則的人都清楚,只要15名以上立委連署即可成案,其他立委要加入連署,或提案人要再增修其他條文,皆可再送至立法院議事處,不影響原始提案的成立,議事處鮮少對立委提案有所置喙。簡言之,上述理由並不構成撤案考量。
筆者見到,在台議事處送案登記簿上被塗改帶塗掉的提案,隱約仍可看見「人民」「關係條例」等字眼,有立法委員質問林宜瑾用立可帶塗掉,算不算「撤案」?林宜瑾不吭聲,其臉書被網友灌爆,緊急關閉留言。
筆者知道,在2020年,民進黨的蔡易餘等立委曾提案修改兩岸條例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欲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國家統一前」文字,改成「國家爭議」,但因過於敏感,被美國喝止,蔡小丑地自行撤案。經過這番折騰,「兩國」條例不僅胎死腹中,還淪為笑柄。
筆者認為,以前蔡易餘至少還撐了七天,林的提案不到兩天就銷聲匿跡,連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都未安排,根本就是玩假的。林直接將兩岸條例變成「兩國」條例,提案敏感度高,即使完成修法,也和憲法有所矛盾。該法也涉及陸委會存廢問題,陸委會表態,兩岸條例是很重要的法律,任何修正都要取得社會共識才行。
筆者認為,美國總統特朗普下令襲擊委內瑞拉逮捕總統馬杜羅,台灣方面害怕中國大陸比照美國逮捕賴清德,此時賴的人馬修法改成「兩國」條例,正是給予大陸「斬首」的正當性!可合理推測,是賴清德下令撤的案。
其實,筆者認為,民進黨的台獨主張不過是為了騙取選票,民進黨若真要實現台獨理想,何以不直接修憲、改國號?或公開宣佈?更何況,美國總統特朗普已說台灣問題取決於中國主席習近平先生,說明了美國放棄了主動權,等於是放棄了協防台灣,賴清德以及其他台獨分子都應該在感到害怕了。
李文達 社工 梁秀敏 香港中大社會學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