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百強律師 何少唐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18日發生大暴動,其時,11名示威者在暢運道被捕。他們參與暴動,企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入口逃走,並與其他示威者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投擲汽油彈及對警方防線使用暴力等。後來他們逃走不果,依法被警方拘捕。
上周三,上述11人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此認罪的11名被告分別為黃貴鴻、莫紫微、明子軒、鄭卓琳、伍秀妮、謝源紹、林玉堃、施朗、梁恭豪、張展銘及陳嘉鋒。他們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們都是在警封鎖前進入理大,進行搗亂丶破壞理大各種設施的違法行動。
其中,謝源紹另也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張展銘另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及汽油彈、打火機等。
案情指出,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大量示威者集結並佔據理大一帶,11名認罪被告均是在警方封鎖理大前,已經進入並繼續留守在理大範圍內的人,當時理大示威者投擲大量汽油彈等物品以及射箭,對抗附近警方防線。警方防線封鎖理大後暴動越演越烈,示威者築起路障,向裝甲車投擲汽油彈致着火焚燒,阻礙警方前進,有一名警員右手手指筋腱斷裂,裝甲車維修費逾19萬元,理大維修工程則需3億元。 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巨大的損失,全部由類似上面認罪的人所造成的。我們由上面可以看得出,2019年香港版的顏色革命對香港造成的破壞有多麼嚴重!
上面11名認罪被告是在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理大,並突圍逃走的一部分人,包括他們在內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入口逃走,他身穿黑色服和帶有各種破壞及攻擊性裝備。這批示威者在暢運道跑往康泰徑方向,並在暢運道集結,築起傘陣向警方射箭、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物品,11名認罪被告在暢運道以暴動罪被捕,他們身上被搜出眼罩、口罩、手套、頭盔及防毒面罩等裝備。他們在法庭上丶在確切證據面前不得不認罪。
筆者留意到,上面這11個認罪的人,在當時大多是30歲以下的青年或者學生。這些人都經過了香港中學通識科的反中洗腦教育,思想因此變得非常激進。加上當時的反中媒體以及美國、英國反華政客的代理人不斷的煽動,造成大批的中學生、大學生進行暴動。這是非常可悲的現象。
現在,國安法早已落實了,外國代理人大多數因爲犯罪被囚禁,而中學的通識教育科也被取消。香港恢復了繁榮穩定。筆者希望年輕人不要相信違法達義等等的歪理,以上面的人爲鑑,做遵紀守法的市民。
梁百強律師 何少唐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