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調解院》
楊倩文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行合夥人
上星五在香港舉行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下稱公約)簽署儀式,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親自出席了簽署儀式,還有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20個國際組織高級別代表也出席了簽約儀式。王外長說:”《聯合國憲章》序言開宗明義,強調各國應和睦相處,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習近平主席明確指出,國家之間出現分歧是正常的,應該通過對話協商妥善化解。長期以來,中方始終主張以互諒互讓精神處理分歧,以對話協商方式凝聚共識,以合作共贏態度促進發展,以面向未來眼光解決問題,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熱點問題解決之道,為各國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國智慧。”。筆者對此十分認同。
筆者認知,《聯合國憲章》第33條和197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 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 列出調解作為解決國際爭議的其中一個方法。
筆者認爲,調解是預防、管理和解決衝突的最有效丶最有利的方法。調解是雙方自願通過中立第三方的協助,尋找雙方均接受的共贏方案。相比其他辦法,此方式更具建設性,有利於事先修補雙方關係丶避免衝突之發生。然而,至今未有一個由國家政府間成立,專門以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組織。
筆者見到,公約締約國一致同意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按公約將成立的國際調解院,補充了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一塊短板,提供一個新的國際法治公共產品,是推進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新嘗試。對全世界,對中國或香港特區而言,均有重大的歷史意義。
香港特區政府將按計劃在今年年中完成位於舊灣仔警署的國際調解院總部改建工程,期望可在年底或明年初投入運作。國際調解院是一個擁有外交特權的獨立國際組織,未來除了保養維修總部外,特區政府的具體角色,有待和國際調解院商討。
筆者認爲,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中國由古至今崇尚和為貴丶和而不同丶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國主張合作安全,堅持對話、共贏,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與爭議。公約是自2022年,中國與近20個立場相近國家共同努力完成談判的成果。中國在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體現了中國維護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原則以及促進世界和平的責任擔當。這與美國背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原則,為私利去人為製造對立衝突丶發勁戰爭丶亂加關稅等形成了鮮明之對比。國際調解院的成立,體現了中國與各國合作共贏以及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
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筆者認爲,這充分反映了香港有國際化、高水平、信譽好的法治環境,不但得到國家支持,更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此舉使香港成為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配合實施上述的國家重要理念。
另外,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也可讓香港既有機會發揮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服務的傳統優勢,又能獲得提供這類服務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更可以提升香港在國際上的地位和知名度,增強香港的軟實力。從而吸引全球更多人士來港投資及參與各種活動,令香港更好地發展。
楊倩文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行合夥人 李傑和 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