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

郭清源律師 楊倩文律師 律師樓合夥人

日前,有關2018社會事件中,黑暴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之案件進行了審訊。七名被告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年齡介乎20至29歲。他們被控告的罪名包括「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以及串謀謀殺等。被告並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

屠龍小隊~Dragon Slaying Brigade 是香港在2019年爆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而成立的激進黑暴組織,被認為是黑暴勇武派中的武鬥派,其名稱主要為對應香港警務處名為「速龍小隊」的準軍事化防暴警察。

屠龍案6男1女被告,陪審團於8月29日裁定除第六被告賴振邦一項交替性控罪罪成外,其餘6名被告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

筆者認為,屠龍小隊案5男1女被告雖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除了女被告一直獲准保釋外,其餘5男已被拘留逾3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懲罰。

筆者認為,控方可能會提出上訴,但由於各被告是由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只可就衍生的法律問題提出上訴。其上訴結果也不會影響各被告脫罪的裁定。裁決結果引起社會關注,而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亦表示,得悉不少警員對裁決感到意外,他個人憂慮在「充分證據及指控下有咁樣結果」,會令年輕人有錯覺,毋須承擔刑責。雖然很多人認為此判決有問題,但目前也沒有他法改變。

我們可再看看這些黑暴人士當時之危險情形: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早前作供指,與隊員於2019年11月17日在荃灣大鴻輝中心吃飯,席間提到被告李家田前往試用槍械一事。屠龍小隊成員與另外一些激進組織成員計畫於2019年12月民間人權陣線舉行遊行時,以槍械及爆炸品殺害警員。

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前夕,由屠龍小隊成員管理的Telegram頻道「育龍」發佈消息,指「12.8 屠龍Online 正式啟服!」,暗示屠龍小隊會在遊行當日行動。其後於12月8日遊行開始前警方在港九多處搜獲一把半自動手槍、過百發子彈、匕首、伸縮棍、煙花爆竹等攻擊性武器,並拘捕多人,警方指被捕人士為屠龍小隊成員。

筆者認為,由上面的情況,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當時的黑暴人士的確在破壞特區政府的法治及社會秩序。他們都是在美國反華政客以及其在香港之代理人煽動下而走出來的激進分子,他們當時囂張無比。但是,他們已受到了制裁~押監三年,主腦已被押三年並又入監牢。這些對潛在的極端分子有一種震懾的作用。

郭清源律師 楊倩文律師 律師樓合夥人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