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

郭清源律師 何少唐港大法律系學生

一名任職外賣員的男子黃紹榮,涉及2019年7月至8月期間,當時黃年26歲,且無業,先後參與在沙田、荃灣及黃大仙的三場暴動。

黃紹榮事後更在各網站討論區上以及向朋友發送新聞照片,「炫耀」自己用彈叉射中一名警察的嘴,並稱新聞照中一名用網球拍將催淚彈擊回警方的示威者正是他。筆者見到,當時很多人都是如此囂張的!

被告黃紹榮日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暴動罪,法官張潔宜指被告在3次暴動中皆有實際行為以及代保管八達通、禮券涉利益,均須加刑,最終判被告三罪共囚52個月。

法庭上所呈之視頻片段顯示,被告手持沖浪板及網球拍,站在示威者前排,並一度舉起網球拍,將催淚彈擊向執法人員防線。被告於事發後數天被捕,並被搜出持沖浪板等所有証物,且有12張八達通及157張禮券。

法官判刑時表示,與汽油彈相比,本案的暴力程度屬於中等。

筆者認為,被告黃紹榮在暴動示威當中,實質地參與了暴力行為,並協助策劃及保管有可能用以利誘暴動者丶示威者的八達通及禮券,均屬加刑因素。

筆者認為,被告黃紹榮在暴動示威當中,實質地參與了暴力行為,並協助策劃及保管有可能用以利誘暴動者丶示威者的八達通及禮券,均屬加刑因素。30歲被告黃紹榮,原被控3項暴動罪及1項襲警罪,他承認3項暴動罪,余下控罪則獲準在法庭存檔。

30歲被告黃紹榮,原被控3項暴動罪及1項襲警罪,他承認3項暴動罪,余下控罪則獲準在法庭存檔。30歲被告黃紹榮,原被控3項暴動罪及1項襲警罪,他承認3項暴動罪,余下控罪則獲準在法庭存檔。

筆者認為,黃被告承認協助他人為遊行做準備,顯示他肯定有預謀。而且,每次暴動參與人數達數百人,被告等存在向執法人員使用武器的行動閉路電視拍攝到曾將雨傘及白色圓柱狀物品擲向警員,又曾上前踢向意外失足滑倒的警員背部。同年8月5日,被告又參與黃大仙龍翔道堵路,最終演變成暴動。他用彈叉鋼珠射中一名警察致門牙破裂,嘴唇腫脹並有約1厘米裂傷。另在荃灣暴動中,片段顯示被告當時戴防毒面罩,手持衝浪板及網球拍站在前排,並舉起網球拍等等,攻擊警方防線。但是,黃並未使用汽油彈,故暴力程度屬於中等。

被告黃先生求情稱,知道「自己對唔住香港社會」,現已真誠改過,望法庭從輕發落。

筆者認為,他認罪態度良好,以每項罪名監禁54個月作量刑起點,因他曾使用武力及利誘示威者而加刑6個月。在被告認罪及考慮整體罪責後,黃紹榮最終被判處監禁52個月,實乃合法丶合理。

筆者留意到,參與2019年社會事件的年輕人衆多。他們大多數在之前10年當中受到了通識教育科的反中洗腦教育,因此才變得非常激進。現在通識教育科被取消了,這種激進行為會比較少了。筆者呼籲年輕人要遵紀守法,否則,法網難逃,影響自己的前途。

郭清源律師 何少唐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