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

楊倩文律師 王麗萍港大法律系學生

一名26歲無業男子~諸啟邦,於2023年11月底在香港國際機場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機場保安目睹後報警。警方到場後截查他,發現他在上衣下再穿着一件有「HONG KONG INDEPENDENCE香港獨立」字句的短袖T恤;並在其背囊搜出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等字句的物品,包括2面黑色旗、1件黑色T恤、一張顯示被告手持相關黑旗的照片,及在其環保袋中搜出1面黑色旗。

涉案諸啟邦日前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支持「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等理念,並身穿涉案上衣向公眾展示這些句子以爭取公眾對他理念的認同;他於去年10月在台灣購買了訂製的衣服和旗幟並將其帶回香港。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兩罪,昨判囚3個月。

筆者認為,被告諸啟邦公然地犯案,毫不避忌地丶蓄意地在公眾場所展示帶有分裂國家訊息的字句,較單純轉發訊息更嚴重。他公開展示該等違反國家安全的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此乃犯法行為。

諸啟邦當時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編號205或其附近,管有煽動刊物,即3幅旗幟和一件上衣全部印有香港獨立陳述。筆者認為,被告展示物品的時間較少,他本身也無政治聯繫和感染力較低,比起用互聯網散播訊息,被告在案中行為的滲透力較低,但他在公眾地方遊走,公然違法地在公眾場所展示帶有分裂國家訊息的字句,此乃明目張膽地犯法,並非偶一為之,其行為較單純轉發訊息來得嚴重。

筆者認為,諸啟邦的判刑合理。他居然在國安法立法3年後還在公然違反此法,這有些奇怪。不過筆者回想一下,上面這位諸啟邦,在2019年時剛剛22歲。正常來說是大學剛畢業。之前他的整個中學階段,他都接受了通識教育課的反中洗腦教育。年輕人比較容易被洗腦。因此,反中變成了他們的一種偏執。大多數人都已畏於法律的約束,不敢再違反國安法,但是上面這個人是應該是屬於特別偏激的那一批人。可見,香港社會內部還存在不穩定因素。學校丶社會都應加強教育丶宣傳,逐步改變這些人。

楊倩文律師 王麗萍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