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

 

郭清源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樓合夥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日前進行近60天的審訊。此案另一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首日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梓華供稱,在2019年6月,因全球登報計劃~登文攻擊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企圖令政府向黑暴勢力屈服~出現資金問題,他經李柱銘找到黎智英協助墊支,黎智英一方願意墊付最多500萬港元。Mark Simon表示願意墊支不多於500萬港元,款項需要歸還,而這筆錢不能經他們任何的人手,希望直接付款予報章。Mark Simon又說,「Jimmy」願意提供一切協助,如果他們需要在《蘋果日報》登報,可以先登報後付款。以陳理解 ,Jimmy是指黎智英。

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供稱,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認為自己已被北京視為政敵,遲早都會被捕,故沒有打算停止國際游說,讓他們制裁香港。

李宇軒供稱,陳梓華曾表示認為勇武~暴徒的暴力破壞行動~可以令到政府無法實際進行管治,故可以協助成立軍隊,並由以色列軍方訓練「勇武派」,陳的「勇武小隊」也牽涉「721」事件、中聯辦示威事件,以及2020年初邊境口岸爆炸品事件。

李宇軒認為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參與的一系列眾籌登報行動及國際游說行動,協助「攬炒巴」接見英國國會議員Bob Seely及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等,也是「全部合法」。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李宇軒細閱條文並認為條文內容空泛含糊,但他深信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所作所為已違反《香港國安法》,因為裴倫德並非香港巿民,亦不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用字廣泛。

法官問李倘若擔心違反《香港國安法》,為何不暫停與裴倫德一起作出違法行為,李宇軒表示:「嗰陣我已經懷疑我可能被北京視為政敵」,他認為自己遲早都會被捕,即使不繼續行動也會被捕,故他決定繼續國際游說行動。李宇軒亦指他與陳梓華只是私底下談論在外地成立香港流亡政府,而SWHK網站及Telegram群組也提及過任何相關事宜。

李宇軒同意陳梓華認為「勇武派」製造混亂,可以令政府無法實際進行管治,而陳梓華在2019年7月相約李宇軒在火炭工業區見面,陳梓華的「勇武小隊」有自己地方存放物品,亦牽涉721事件、中聯辦示威事件,以及2020年初邊境口岸爆炸品事件。

李宇軒於2020年8月10日在香港被捕,兩日後獲准警方保釋。2020年8月23日凌晨三點,有車輛接送李宇軒到布袋澳碼頭,表明已安排船隻,並把其個人資料交給台灣當局,指示他到達台灣後去當局投案,他被台灣釋放後,便可以順道乘搭捷克總統的私人飛機前往捷克,到埗後再找辦法飛往英國倫敦。但李宇軒當日在中國海域被捕,及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30日,以偷越邊境罪判其監禁七個月及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筆者認為,由上面這些黑暴人士親自作供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出:2019反修例運動以及伴隨之暴力破壞行動,背後都有外國力量及其代理人~黎智英在背後支撐。這些主力搞破壞的力量,很明顯地,違反了國安法,並與外國政治力量勾結之事實非常清楚。香港市民對這些,現在應該看得很明白了。

郭清源律師 梁百強律師

律師樓合夥人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